1. 客户需不时地向本集团提供与开设或维持帐户、开设或维持贷款融资或者与证券经纪、股票托管和投资咨询服务有关的数据。同时,有一部份数据是本集团或本集团属下的任何其它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槼定、守 则和规范的要求加以收集的。
2. 如客户未能提供该等数据,则本集团将无法代理客户开设或维持帐户,或开设或维持贷款融资,或提供证券经纪、股票托管和投资咨询服务。
3. 所有数据均以维持正常业务联系的需要而向客户收集的。
4. 与客户有关的数据主要有如下用途:
- 为客户提供日常运作服务和贷款融资服务;
- 进行信贷检查;
- 协助其它财务机构进行信贷检查;
- 根据客户的需要设计有关的财务服务或相关产品;
- 推广上述的财务服务和相关产品;
- 确定客户未付或应收款项;
- 向客户或为客户责任提供担保的人士收回亏欠的款项;
- 根据有关法律、槼定、守则和规范的要求,本集团或本集团属下的任何其它公司须予披露的数据;及
- 其它附带或相关用途。
5. 本集团持有的客户数据将会保密,本集团仅会于法律允许范围下向下列香港以内或以外人士提供客户数据:
- 向本集团提供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管理、电讯、电脑、款项成股票交收、印刷或其它服务的任何代理人、 合约商或者第三方面服务提供者;
- 本集团属下的任何其它公司;
- 遵守本集团保密原则的任何第三者 包括已承诺遵守这一原则的本集团属下公司;
- 客户与之有业务往来或即将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 任何本集团的实际或可能承让人,或者与客户相关的本集团权益参与人或次参与人或转让人;
- 本集团或本集团属下任何公司因应法律要求必须向其作出披露的有关人士;
- 经客户直接或间接同意的任何人士;及
- 本集团因本身利益需要而必须对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6. 在履行本身的业务活动过程中。本集团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客户所提供的或本集国其后为此目的 或其它目的所获得的客户个人资料与香港及海外的政府机构、其它监管机构、公司、公共机构或个人所持 的数据进行校对、比较、转换或交换,以便确认该等数据的可靠性。
7. 在符合条例之条款之下,任何人士:
- 有权查找本集团是否持有他/她的数据并有权取得核等数据;
- 有权要求本集团更改有关他/她的不正确数据;及
- 集团拥有该些数据的政策和应用范围,并可了解本集团所持有的私人数据的种类。
8. 在符合条例之条款情况下,本集围有权对数据查找人士收取合理的费用。
9. 任何人士如欲查找数据或更正数据或查找有关政策和应用范围以及私人数据的种类等数据,请随时致电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