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
昌利控股十分重視企業管治,堅持以盡責及誠實的態度經營業務,並推行良好的企業管治制度,以提升集團及股東的長遠利益。
昌利控股著力推行嚴格的企業管治,適時向股東發放公司資訊,提高透明度,不單可保障股東利益,亦同時能增強股東及公眾對集團的信任。因此,董事局將持續監察及檢討企業管治制度,以確保集團能嚴謹地遵守管治守則條文。
為確保匯報及內部監控機制可完善執行,集團已設有審核委員會,另亦設立了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
集團設立審核委員會,用以檢討及監督集團的財務申報程序及內部監控系統,並向董事提供意見及建議。審核委員會由潘永存先生、胡超先生及王荣騫先生組成,當中潘永存先生為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
集團設立薪酬委員會,用以評定本集團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並就彼等的薪酬待遇作出建議。薪酬委員會由王荣騫先生、潘永存先生及劉建漢先生組成,當中王荣騫先生為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
集團設立提名委員會,用以提名有潛質人士作董事,並檢討董事的提名,以及就委任條款向董事會作出建議。提名委員會由胡超先生、潘永存先生及郭建聰先生組成,當中胡超先生為委員會主席。
股東權利